宣传国家关于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,宣传民办教育的地位作用

首页最新资讯正文

宁夏教育厅发出“双减”工作“三封书”

haixia3年前15469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》精神,近日,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“双减”工作“三封书”,即《致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告知书》《致广大学生家长倡议书》《全区中小学教师承诺书》,要求各市、县(区)教育局,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,厅直属各中小学校,将《告知书》送达每一个校外培训机构并签收,《倡议书》发送至每一位中小学生家长,组织全部中小学教师签订《承诺书》,凝聚“双减”工作共识,构建良好教育生态。

《致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告知书》中,明确要求全区各校外培训机构坚持正确办学方向,严格履行审批手续。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,登记取得营业执照;学科类培训机构要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。对不符合资质、管理混乱、借机敛财、虚假宣传、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。切实遵守培训时间,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∶30,不得留作业;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;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,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,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,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:00。加强从教人员管理,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;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;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,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。严格收费管理使用。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,严格遵守预付费资金监管要求,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,满足学生合理退费诉求。

同时,严格遵守培训内容备案审核制度,开展语文、数学、英语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、班次、招生对象、进度、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,未通过备案审核的不得开展培训;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;严禁超标超前培训;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;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,严禁以学前班、幼小衔接班、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(含外语)培训。主流媒体、新媒体、公共场所、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、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;不得在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;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、教辅材料、练习册、文具、教具、校服、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。

《致广大学生家长倡议书》中,自治区教育厅倡议,广大学生家长应积极响应号召,深入学习政策。家长要根据孩子的性格禀赋和素质潜力,转变教育观念,遵循教育规律,理性确定孩子成长目标,呵护好孩子的学习兴趣和好奇心。引导孩子在校期间开展高效学习,充分利用丰富的教学资源,提高校内学习效率和质量。理性对待培训,减轻孩子过重负担。要理性看待课外培训,不盲目攀比、跟风报班,对于学科类培训要谨慎参加,对于非学科类培训,也要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,适度参加。

此外,家长应关注孩子作业情况、做适量家务劳动、不带手机进学校、养成良好作息习惯、培养良好阅读习惯、每天坚持运动等。注重科学引导,培养孩子良好习惯。要引导孩子合理制订学习计划,培养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,加强网络行为监管,并正确处理好学习、运动、娱乐之间的关系。引导孩子科学利用课余时间,承担家务劳动,开展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,参与动手实践操作,多维度带给孩子成就感,培养自信心。

《全区中小学教师承诺书》中,要求老师应坚持“零起点”教学,注重学情分析,优化教学方式,探索差异化教学,做到应教尽教,杜绝随意增减课时、提高难度、加快进度和课内不讲课后讲等行为,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;优化作业设计,严控作业总量,不留机械、重复、无效作业,认真批改作业,做到全批全改,加强面批面改,做好答疑辅导。杜绝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和在微信群、QQ群或钉钉群等布置、展示作业,以及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等行为;改进考试方法,努力降低学生考试压力,不出偏题、怪题、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,杜绝提前结课备考、违规统考、考试排名等行为;服从学校课后服务安排,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,指导学生完成作业,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答疑,不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;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组织开展文化、艺术、体育等活动,努力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;遵守教师职业行为“十项准则”,不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(班)和为校外培训机构(班)介绍生源,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和暗示、诱惑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等。

https://www.sohu.com/a/488936042_362042?scm=1002.590044.0.10375-1024&spm=smpc.ch25-zxx.fd-news.13.1631254192714q5EcLMj